凱擘大寬頻月月抽液晶電視





1. 活動名稱:申辦凱擘大寬頻,月月抽液晶電視
2. 活動時間:2012/3/1-4/30
3. 抽獎資格:2012/3/1-4/30成功申辦凱擘大寬頻光纖上網(24M以上)之用戶
4. 活動獎項:
  首獎:LG 55吋液晶電視*2名 (三、四月各一名)
  二獎:MYPad P1 *3名(三月一名、四月二名)
5. 得獎公佈:2012/4/10~5/10公佈於凱擘大寬頻官方網站
  第一次:2012/4/10 2012/3/1-3/31成功申辦之用戶名單中抽出LG 55吋液晶電視1名、MYPad 1名
  第二次:2012/5/10 2012/3/1-4/30成功申辦之用戶名單中抽出LG 55吋液晶電視1名、MYPad 2名


抽獎 活動注意事項:

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產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2.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凱擘大寬頻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奬資格。3.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實際資料不符,凱擘大寬頻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4.本活動獎項公布於本公司官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,凱擘大寬頻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5.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,不具得獎資格。6.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需檢附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。7.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、電子郵件、電話等三種方式其一通知中獎訊息,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。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,視同放棄,本活動得獎名額恕不遞補。8.得獎者應自行負責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或自行前往指定地點取貨,且不含安裝服務。9.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凱擘大寬頻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凱擘大寬頻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10.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凱擘大寬頻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。11.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12.凱擘大寬頻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之員工及代理商不得參加本活動。13.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加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凱擘大寬頻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14.活動獎項以實物為準,其保固、維修及更換事宜由商品供應商負責,且主辦單位保有異動贈品及方案(包含但不限於實物、頻道或其他收視服務)之權利。

Facebook

Previous
Next Post »